;先是整只的烤盘角羊,四名仆人扛着那个硕大无朋的盘子将它抬上了桌。接着是长羽鹅;表面涂满了蜂蜜,烤得焦黄脆嫩,肚子里塞满甜酸可口的青果。还有鳞豚口蘑汤、杏奶炖蜜梨、葱腌碎鹿肉……
格兰铎公爵显然特别热爱打猎和旅行,席间他总围绕着这两个话题谈得不亦乐乎。他向潘多夫骑士询问密斯兰的风土人情、向埃格拉子爵交流玛洛汉斯的美酒佳肴、与维达探讨打猎方面的事,公爵大声劝酒、大口吃肉,显得十分豪爽。而他的夫人却偶尔浅饮即止,也不碰面前的佳肴,只是面无表情,兴趣乏乏的坐在公爵身旁。
“前些天,我们去贝利姆森林围猎,可打了不少大家伙;那些凶猛的长角野牛和杈角巨鹿…喏,桌上的就是,只可惜没能遇到暴熊,否则就更完美了。”
“公爵大人,我们在扎塔博格地区(注玛洛汉斯中北部)的森林里就遇上一只暴熊,维达殿下一个人就干翻了它;有十多呎高,光肉就取了上千磅,整支商队足足吃了一周,那只巨大的头骨还在商人拉姆那儿呢。”
潘多夫骑士不失时机的替维达炫耀起来,因为他感觉公爵对维达的态度似乎有些不冷不热,还不如对他与埃格拉子爵热情。
“真的吗?暴熊可是出了名的凶猛,以前我猎过一头,不过是在整支狩猎队的帮助下完成的,我那可怜的堂弟就是死在那只凶兽的掌下,他年轻气盛,骑着马用矛去戳它,结果那匹马被活活撕成两瓣,劳博爵士被一巴掌扇出去几十呎,断了的肋骨刺穿了他的肺。”
格兰铎公爵摇了摇头,叹道。
“到现在还记得堂弟口中喷出的血沫和逐渐失去神采的眼睛,因此我痛恨暴熊,每次都希望能遇上一头,替可怜的劳博再报一次仇,来,维达殿下,我敬您一杯,您干的漂亮!”
公爵举起酒杯向维达致意,随即一饮而尽。
“维达殿下,您是用什么武器杀死了那只可怕的野兽?这家伙生命力可顽强了,我们轮番吸引它的注意,用箭射、用标枪掷,直到它浑身都是羽箭;简直像头豪猪,却还没倒下。”
“我用斧子,劈开了它的胸膛,直接捣毁了心脏,于是它就倒下了。”
维达耸了耸肩,轻描淡写的说道。不过他看见公爵眼中那“活见了鬼”的怀疑之色,便站起来,伸手拿起桌上的一支铁叉;那是仆人用来分烤肉的粗笨铁叉,简直像支狩猎用的短矛。
也没见他用什么力,那支铁叉便在维达的手掌中被拗弯、卷了起来。他有意在众人面前卖弄,又轻而易举将被卷拢的铁叉扳直、捋平放回了桌上。
格兰铎公爵看得瞠目结舌,他站起身把手中啃了一半的牛肋骨丢在盘子里,一把将桌上的铁叉夺了过去,举起来仔细的观看。那位公爵夫人也放下了酒杯将饶有兴趣的目光投向了维达,肆意的打量着他的脸庞与那头白发。潘多夫骑士见识过维达的力量,还算能保持镇定,至于埃格拉子爵更是失礼的将酒杯打翻在了桌上,紫红色的酒液顺着桌子直往下淌。
公爵狠命地拗了几下铁叉,涨红了脸也只是将叉子扳弯些许。他放弃了尝试,将铁叉丢在了地上,长长的吁了口气。他不由得心服口服,用粗壮的双手使劲地鼓起掌来,大声赞叹道。
“太不可思议了!您就像厨师在揉面团一样!”
众人都跟着鼓起掌来,就连一旁的侍从与仆人也不例外;在这个世界里,有强大力量的人总是被大家所崇拜、称颂的。维达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就充分发挥这个特长来谋取一些方便。不过他并没有得意忘形,而是非常谦虚的站起身向大家行了个礼,就像那些比武场上的骑士在得胜后所做的那样。
宴席变得更有滋味了;格兰铎公爵像极了一个看到心爱事物的孩童,纠缠着维达问东问西,因此而冷落了其他客人。公爵夫人似乎对他有了不同寻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