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 揣摩心意(第一更求月票)(2 / 3)

我的公公叫康熙 雁九 3438 字 2个月前

证,猎杀的熊跟老虎都是没有吃过人的。

“想吃野味儿,还是獐子跟狍子吧,安心……”

九阿哥呲牙道。

他们家的熊掌是没吃,可早先也吃过熊掌,筋头巴脑的,现在想想,胃里都翻腾。

七阿哥看了九阿哥一眼,道:“又不是同一只,那还有吃人猪呢,你往后不吃猪肉了?”

九阿哥露出不信来,道:“七哥尽蒙人,熊多大,猪多大?要说猪咬人一口不稀奇,要说猪吃人,那不是编故事么?”

说到这里,他恍然道:“要不,您说的是野猪?”

龙旺庄的庄子也挨着山边,那边也有野猪下山祸害庄稼的先例。

不过没听说出过人命。

七阿哥摇头道:“就是家猪,前些年大兴的新闻,祖母看孩子,被邻居叫去打牌,孙女进了猪圈,被猪吃了。”

九阿哥诧异道:“还真有这样新闻?那这是‘过失杀’,那祖母怎么论罪的?”

七阿哥想了想,道:“免罪。”

九阿哥听了,脸色有些难看。

不过他晓得,这是律法规定,尊长打伤或打死卑幼,都要减等。

“过失杀”,跟“故杀”相比,本就减等。

这动手的人跟死者关系是长幼的话,也要再减等。

可是凭什么呢?

他心里晓得孝道是正理,可是“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是什么歪理邪说?

就算这性命是父母给的,父母也没有权利收回去。

他想到了隆科多身上,看着七阿哥道:“七哥,要真是鄂伦岱主使,害死了隆科多,那就是不用偿命呗?”

两人关系论起来,也是长幼。

同祖父的叔伯兄弟。

七阿哥摇头道:“不知,还要看圣裁。”

律法是律法,可律法不是唯一标准,上面还有皇命。

偿不偿命,如何偿命,都是皇父一言决之。

九阿哥轻哼道:“汗阿玛也不会轻饶凶手的,简直是胆大包天,今天敢阴害隆科多,明天就敢阴害其他皇亲宗室,后个儿说不得就要算计到皇子皇孙头上,总要杀一儆百!”

七阿哥点头。

他也觉得这件事无法善了。

说了几句话,九阿哥就犯困了,打了个哈欠起身,道:“七哥您歇着,弟弟先回去补觉,弟弟福晋昨天被吓到了,连带着我都跟着没歇好。”

七阿哥听了,看了九阿哥一眼。

董鄂氏都射熊了,还会吓到?

原来他在北上途中,跟曹顺打过照面,也亲眼看了下三头熊的尸体,还有那几块残骸。

对着母熊的时候,他看的比较仔细。

他是跟着行围过几次的,算是打猎的老手。

看着黑熊身上伤势,就能推演出大概情形。

也从上头的箭支,分辨出不同弓手。

一箭熊腋下,一箭熊眼睛,用的还是带血槽的重箭。

这即便不是直接跟黑熊对峙,也就是间隔几十步远。

这样的距离,又如此精准,可见心坚胆大。

怂的,除了九阿哥,再没有旁人。

不过瞧着他精神尚可,应该也缓过劲儿来了,也叫人放心了……

乾清宫,西暖阁。

康熙处理完政务,就提笔抄《地藏经》。

人死为大。

仿佛所有的不好都淡化了,只剩下好。

他想起了孝懿皇后,生前最惦记的也只有隆科多这个胞弟。

佟家这一房,嫡脉都坎坷,如今就剩下舜安颜跟岳兴阿两个小辈,其他都是庶出。

他隐隐地生出后悔来,要是直接叫人抽了隆科多鞭子,没有后续的宁古塔充军,那是不是就没有后续了?

随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