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
“救我!”
“我已残废!”
公孙千屠使劲力气对着电话求救。
电话里,他的气息是那样微弱。
单单是听声音,就能感觉到他话里的死意!
“儿!”
“我的儿?”
“真的是你么?”
公孙轩悲嚎的大哭!
老年丧子,他痛啊。
可是,尽管他痛,冯凌天也铁血不变。
七年前,又有何人在乎过兄弟袁朗?
他尸首被野狗叼走,被飞禽叼啄,又有何人悲欢?
兄弟啊。
安息。
安息吧。
冯凌天的热泪却是不住流下。
他想起了很多。
想起当年创业瓶颈,袁朗拿出仅剩的十万块钱为他垫资,最后却落得袁朗父母车祸,无钱救治,撒手人间。
他想起,那奋斗的日日夜夜,每个凌晨四点,亮起的副总裁办公室,袁朗挑灯夜读,拼死钻研的那一幕。
他更想起,当初成果有进展,他冯凌天被对手安排打手偷袭,三十八人持砍刀将他砍翻在地,是袁朗,不顾身死驾驶货车朝三十八人碾去,最后车头重重的撞进墙体,袁朗因此永远被撞断三根肋骨。
一杯酒,敬天地。
两杯酒,敬故人。
三杯酒,敬我兄弟啊。
哭!
哭的悲天怆地。
哭!
哭的大梦不起。
冯凌天多么想,多么想,如今能和兄弟一起,守护着当年凌天集团的江山啊。
“哈哈哈哈。”
冯凌天又哭又笑起来,他从裤兜摸出一壶酒。
那是当年袁朗最喜欢的酒,名为悲关山,乃是乡下一处老农酿造的粗糙产品,可是却独得恩宠,受袁朗青睐。
因为这酒,他酿出了乡下人的贫瘠,酿出了乡下人的悲歌。
他是老农靠一只断手,在坭坑中,用柴火一点点烧灼酿制而成,天然少了机器的味道。
这一幕幕,一点点,塞满了冯凌天的心。
更是让他想起,袁朗好不容易爱上一个女孩,结果林未央这个畜生,最后却亲手又把他推向绝境啊。
大雨,轰隆隆的瓢泼下了起来。
这一刻,似乎天地有感,共君悲歌。
冯凌天提着公孙千屠,在雨中狂奔,他的气息全开,如同炸雷般朝袁朗的墓地靠近。
直到三个小时后,他精疲力竭的出现在那一撮荒凉的小土丘旁边。
“兄弟,我来了。”
“大哥,陪你来了。
一个浊酒杯,放在袁朗的土丘前。
提起公孙千屠,瞬间摁在泥泞的泥土里“兄弟,你的生死大仇,被我废了,现在来为你忏悔了。”
“公孙千屠,为我兄弟赔罪!”
“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冯凌天,我不可能对一个死人低头,我也想通了,如今的我绝无可活,横竖都是死,我公孙千屠不做孬种。”
“在我兄弟面前,岂能容你?你不做孬种,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孬种!”
说完,却是抽出国士剑,一剑荡开公孙千屠的半只耳朵,血疯狂流下,冯凌天冷酷无情“耳朵乃是敏感脆弱之地,我知道一法,可让人神魂失守。花椒配盐,撒你伤口。”
瞬间,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撒在公孙千屠伤口上。
直如疯魔的惨叫瞬间响起,即使没有手脚,公孙千屠的灵魂似乎都要疼的蹦出体外。
“啊啊啊啊。”
“袁朗,袁大哥,对不起,是我错了。”
“我公孙千屠不该害你啊,我错了啊,大哥。”
这一刻,饶是公孙千屠也扛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