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仁听唐周说起这黄巾军内部的隐情,于是继续问道:“什么来历不明的人?说说看!”
“呵呵……反正也是一死,我为什么要告诉……啊!”
唐周还要嘴硬,又一支苦无射进了他的大腿。
“切,爱说不说。我就这样一点一点的磨死你!反正太平道和他张角三兄弟有没有你告密,也迟早得完蛋。”
“哈哈哈哈哈哈……”
听到夏仁这么说,唐周不禁大笑起来。
“好,好!看来你是他们的人。是哪家派来的?卢家?崔家?还是王……啊!”
又一支苦无射出,将唐周的左手直接射穿,钉在了地上。
“不长记性。我不是说了嘛,现在是我在审问你!找准自己位置!”
夏仁对寇鸿使了个眼神:“去,砍他一根手指头。”
寇鸿本不是如此残忍之人,只是夏仁下令了,他便本能的无法拒绝。
看着寇鸿快步靠近,唐周慌张道:“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你别过来!”
但这注定是徒劳。
翠竹剑寒芒一闪,唐周捂着伤口的右手便缺了一根小拇指。别人还没看清寇鸿出剑,翠竹剑便已收回了剑鞘。
“啊……!有种你杀了我!”
“呵呵,这家伙还是硬骨头呢。”说着,夏仁又给寇鸿使了个眼神,“嗯!”
只见随着夏仁下巴一仰,寇鸿的剑再次出鞘。寒芒再次一闪,唐周的右手便又少了一根无名指。
“啊……!”
“嗯……这还真是个硬骨头。继续……”夏仁见唐周还不回答,便示意寇鸿要继续动手。
“别!别砍了!我说……我说……”
唐周终于不再硬气了,毕竟不是谁都能承受断指之痛的。
随即,唐周慢慢的说出了关于那王胜的来历。
一年多以前,正是麦子灌浆的时候。一个髡发的男人莫名出现在了巨鹿县。
这个男人就是王胜。他身高约九尺(汉尺二十二厘米左右),相貌倒是俊美,关键是皮肤十分白皙。
这人一出现在巨鹿,便引起了当地一些世家的注意。
而这个王胜也是十分擅长吟诗作赋,很快便取得了许多世家少女的倾心。
“会做诗?都做了什么啊?”
夏仁问了,唐周便背了两首……
先是一首:
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
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
之后又是一首: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鹄南翔……
夏仁一听,便觉得不对劲。心里不禁嘀咕:“卧槽,这尼玛不是曹丕的诗嘛……难不成这个王胜也是穿越来的?”
后来,那王胜更是吸引了张角女儿张晴的注意。没多久,二人便私信往来,打得火热。最后更是被张晴引荐给了张角,成了张角的幕下之宾。
自从王胜到了张角的帐下,为张角不断的出谋划策,更为张角训练了许多死士。
如此大家才知道,原来这王胜居然还会武功,尤其擅长腿法。
另外,他还悄悄的搞出了百炼钢,给张角暗中打造了许多武器。
由此,张角便对他十分倚重,并要将女儿许配给他。
“我和晴儿原本两小无猜,却被这姓王的横插一脚。原本以为他是河北哪家世家的少君,结果却发现此人无根无叶……”
唐周说着,眼中更是冒出了火光。
“于是我就暗中观察,发现此人有许多怪异之处。”
“他说话的口音不是十三州中任何一个州的口音。他写的字,明明是汉字,却不是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