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美貌如花的女侠成了风韵犹存的大娘;
昔日仗剑走天涯的大侠成了抠脚大叔。
物是人非。
日蝉谷前,仿佛突然变成了大型中老年相亲现场,都在满怀感慨地叙说着当年的往事,老去的侠客说到快意恩仇事,情不自禁地坐下抠着脚丫子;而大娘们说至情深意切时,则眉目潮润夹紧双腿。
这时,一位戴着斗笠的老翁忽然闷哼一声:“狗贼!别以为老夫看不见你!”
霎时间,那一声闷哼犹如雷霆,轰地一声在所有人耳边炸响,让所有人耳旁回荡着沉闷的嗡鸣。
只见老翁举着一杆鱼竿,高高拎起,指向一处。
唰!
一瞬间,相亲现场一片死寂,所有人目光顺着鱼竿尖尖望去。
鱼竿末端指着范谣。
“这位是……?”
此时郑修正与三次发福的江湖百晓胖叙旧,见争端突起,郑修平静地问。
“独孤一败。”
“独孤?那个……独孤?”
“自然。”江湖百晓生唏嘘道:“十余年前,楼梦空率密厂一众,火烧藏剑山。令昔日江湖上人人敬仰的藏剑山庄转眼成空,独孤世家的人死的死,散的散,即便有侥幸活下的,也是隐姓埋名,苟且偷生。而此人,则是在本胖……呸!本百晓生编写的第一版《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无情剑心’独孤一败。”
江湖百晓生似乎有许多年不曾这般向人说着故事了,说来劲了,不等郑修发问,他便摇头晃脑一股脑将他腹中情报倾吐而出:“不过据说,他原名不叫独孤一败,而是叫独孤不败,只是传闻他有一年遇见了一人,他输了,自知终生难敌,从此改名独孤一败,并不再持剑,宣布退出江湖,隐居藏剑山。”
“后来藏剑山被密厂火烧,他也没有重新执剑,而是逃了出去。”
“传说后来他便入了魔,一时清明一时癫。老夫也不知怎的,他莫名就混进了西行的队里。”
江胖说完。
郑修听得好奇心起,忍不住问:“他败给了谁?”
“不知道。”江湖白晓胖叹息道:“不知道呀,我真不知道。这应算是老夫毕生难解的‘秘密’,实属遗憾。遗憾!遗憾!”
郑修知道江湖百晓生是将“秘密”视作珍宝的怪人。他将“秘密”看得比黄金还重。这也是他为何能成为江湖百晓生的原因。
二人速速交谈时,所有人的目光指向范谣。一时间,退隐江湖的侠客们纷纷认出了此人。
十年光景,范谣或许是因为修了“阴阳倒逆经”的缘故,容颜变化不大。老去的侠客们一时阴晴不定,似是想起了十年前江湖上的恩怨。
范谣无奈摊手,神情恬静:“此事了时,要杀要剐,悉随尊便。”
老翁大笑一声,众人脚下细沙掀起一层层密集的浪潮。
他飞身而起,抡起鱼竿在天空中转了一圈。
“嘿!”
老翁落地,蹲在地上,嘿嘿直笑。
正所谓高手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在场的大叔大娘当年都是在江湖上颇有地位的侠客,如今老翁一出招,明眼人看得冷汗涔涔,才后知后觉他们走了一路,那位不起眼的钓鱼翁竟是深藏不露的高人。
可他,出了什么招?
众人又惊又疑时,天空飘落羽毛,数十头死去的秃鹫如下雨般落下。
“死了!全死了!”老翁高兴地拍掌大笑。
众人瞪大眼睛。
目光在范谣与老翁二人间来回不定。
“这人谁来着?”
“楼什么梦?”
“什么梦空?”
“楼什么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