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这样拷打不是办法,可李佑也拿不出实证来。所余时间又不多,不能像在县衙里那样,遇到顽冥不灵拷打无效的死硬之徒,便扔进暗无天日的牢里消磨意志。
话说虽然这年头断案很灵活,不见得需要口供,有证据一样可以结案。但现在问题是,这件案子的确有很多巧合,这些巧合指引着李大人抓起了王知州,捉到了马家五人。可这些巧合都出自于李大人的自由心证和主观看法,并不能形成完整证据,
若对象只是小民也就罢了,容易拿捏。但涉及到李佑已经非法拘押的王知州这个正六品官员,岂是可以随便糊弄过去的?稍有不慎,只怕李佑要遭到违规行事的反噬,毕竟他犯了忌讳在先。
不但王知州有官身,而且还因为这种事实在骇人听闻,使人不敢想象大明朝竟然有意图放水淹祖陵的臣子。若没有过硬的人证物证,如何能使人相信?案子拿出去如何服人?只怕李大人要被视为胡乱制造冤狱,以此来推卸溃堤责任了。
于是李佑便陷入了为难境地,他发现自己虽然凭借强力貌似摧枯拉朽,但最大弱点就是没有任何实证,仿佛泥足巨人一般。
实证这个东西,以前审案时可以没有,但今天必须要有,没有实证,他的举动就不能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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