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发的冷了,厚厚的铅云好像在酝酿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老王,我回来了!听说咱们处来了个很厉害的新人?”
一个巨大的嗓门响起,随后房门被重重的推开,带入一阵风寒之意,不过很快就被房间内熊熊燃烧的壁炉散发出的热浪给驱散掉。
来人是一个金发碧眼,身高超过两米三十,满脸络腮胡子的大块头,应该是有俄罗斯血统,年纪三十岁许,但除此之外,他和大风市本地人没有任何区别。
坐在壁炉旁边的王子临就微微一笑,指了指另外一侧的秦戈。
“小秦,这是咱们处的王牌近战,王塔山,也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友,他父母那一代就从北面逃难过来的,与我老爹还是战友,如今更是连名字都改了,所以不用见外。”
说话之间,那大块头王塔山就已经一屁股坐在大厅另外一端的巨大餐桌上,沉重的吨位将那把实木打造的椅子压榨得嘎吱嘎吱作响。
“老王,先别废话,上吃的,我要吃猪肉酸菜炖粉条子,特大份的,大爷的,如果这次不是还惦记着回来吃饱了,我大概就回不来了。”
王塔山那人头大小,毛茸茸的拳头在厚实的餐桌上一顿砸,好像真的饿坏了。
王子临就哈哈一笑,却也不问王塔山在任务中发生了什么,起身招呼秦戈,“来吧小秦,咱们一块吃,边吃边喝,一会儿就都认识了。”
秦戈也就站起来,坐在那张至少可以容纳十八条大汉的巨型餐桌上,好吧,他第一次见,这里是大风市的别墅区,也是王子临的家,三层的小楼,漂亮极了,住着王子临那更漂亮的老婆和两个更更漂亮的女儿,以及一个手艺超级棒的厨娘,一个厨娘的丈夫兼更夫兼保安的老瘸子。
这环境,秦戈是超满意的。
尤其当王子临说过如果秦戈通过最终的测试,那么旁边那座三层小楼就是他的。
此时在转眼间,那位厨娘就已经端了一口奇特的大锅上来,下面还架着通红的木炭,上面用盖子盖着,热气腾腾的,香味扑鼻,当打开的一瞬间,秦戈的眼睛顿时就直了,口水都不受控制,他不知道这是什么菜什么名堂,但他看得懂什么叫红烧肉,什么是排骨,什么是肉丸子。
下面的炭火正旺,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烧得正开,有一种特殊的香气蔓延着。
这个时候谁还在乎其他啊,也不用王子临招呼,秦戈和那个王塔山不约而同的抓起筷子,这个时候问题来了,厨娘把菜是放在了主人王子临跟前,王塔山在他左手一米外,秦戈在他右手一米外。
那王塔山夹菜是毫无问题,秦戈辛苦一下也没有问题。
但那王塔山似乎是饿极了,大手往前一抓,整个大锅就被他抓在手中,也不怕烫,看样子他是想把这大锅当成了他自己的饭碗啊。
秦戈飞快的瞄了眼王子临,发现他还是面带微笑,好像没看见。
于是秦戈就明白了,这个王子临的心眼还挺多,自己是他比较看重的新人,而王塔山却是目前杀毒一处的核心骨干,他们两个人如何交流,如何相处,那是一件大事。
所以,这是要自己以德服人吗?
或者服软认输,自此甘居老三?那么万一王塔山这厮上面还有一个老二呢,他岂不是就成了老四?
“好像我还是比较喜欢以德服人啊。”
心中一笑,秦戈右手中的两支筷子忽然合拢,向下一戳,以此为支撑,他整个人直接从座位上窜起,根本不去攻击那王塔山,只是连环双脚对着那热腾腾的大锅疯狂踹去,那王子临以一锅美食为饵,希望他们二人以和为贵,点到为止,扯蛋,输赢面前,美食算个球!
秦戈这突然发难王子临有心理准备,对面的王塔山同样如此,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