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太子妃所作?”他看向李泰,说道“青雀,太子妃是朕和你母亲亲自为你千挑万选出来的,乃是大唐第一的才女。”
“她有母仪天下之姿,你可不能够做出对不起她的事情啊。”李世民说道。
李泰很想反驳。
什么千挑万选?
分明是哪个时候咱老李家威望不够,五姓七望拒绝和咱这一脉联姻,所以你才选择了阎立德的女儿。
要在当初的五姓七望愿意将女儿嫁给李世民,李泰相信,李世民的所有的儿子的正妃,都将会是五姓七望之人。
不够,阎婉也是很不错的。
温柔。
贤良。
淑女。
关键是不太管着自己,还特别的宽容。
“爹,咱能不能写说这词了?我今天入宫,和这词没关系,我是让你看我写的字!”李泰说道“今天,我是来给你推荐这支笔的。”
“这是我府上新研制出来的钢笔,钢笔之中可存墨水,用的时候,将笔帽拿开,然后就可以书写了。”
“不用的时候,盖上笔帽,然后别在口袋里面,方便携带,而且就算是没有多少书法技能的人,也可以用这钢笔写出优秀的好看的字。”
“方便,便捷,随时可书写,特别的适合大唐的文人。”李泰说道“咱大唐的那些文人,不是都喜欢一边骑着驴一边思考人生,然后灵感一来,就拿着毛笔刷刷刷的写。”
“有了我这东西,别说骑着驴了,就算是顿则所,灵感一来,一样可以刷刷刷。”李泰很是得意。
这个时候。
李世民才重视起了李泰手中的钢笔来。
拿了过来,左看右看,左看右看。
然后,摇了摇头。
说道“青雀,此物虽然巧妙,终不是大道,文人多习惯了用毛笔了,这钢笔想来很难让诸多的文人接受。”
“你啊,还是将聪明放在别的地方去吧。”李世民说道。
“爹,你不懂,哎,我相信,只要我这钢笔推广开了来,很快的一定能够引起轰动的。”李泰就不相信了。
这么简单方便的东西,会没有市场?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青雀,你莫要不相信,此物虽然新奇,但是却不是正统,我大唐百姓用笔墨纸砚多年,早已经形成了习惯了。”李世民很是不看好李泰的钢笔,说道“更何况,你这物件,乃是用黄金白银所打造,价值不菲,谁又愿意为了书写而买此物?”
“爹,咱的老祖宗,在之前是用竹简和刻刀,现在还不是一样用笔和纸墨?时代在进步,时代在改变,我相信,只要我的钢笔一推出,定然能够风靡整个长安城,风靡整个大唐。”李泰脸上露出一丝狡猾,说道“老爹,要不咱打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