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猪对于这个提议深表满意,很快就准备好了四匹马,再用钳子把马蹄铁全取了下来。自打离开疆省之后,基本找不到在马背上肆意驰骋的感觉了。如果天天骑马放牧,是个苦活儿,可时不常来一次,就成享受了。
“等等,我装扮装扮,有个好扮相也非常重要!”洪涛也没闲着,他找了块黑布罩在上半身,连脑袋都蒙住了,用绳子一绑,很像电影里中东地区的马匪。
“……有啥讲究?”笨猪打算相信,但必须问清楚,如果必要自己也得来一身。
“头顶一块布,不是首富就是恐怖……嘿嘿嘿!”可惜这次他猜错了,洪涛裂开大嘴露出豁牙,用一脸贱笑证明,这身打扮除了恶搞之外没任何实用性。
“操!咱俩分开,比比谁引的多!”看着旁边车夫满眼的戏谑,笨猪很生气,助跑了两步,用很潇洒的姿势窜上马背,伸手给了洪涛一根中指,不等吩咐就扬长而去。
“好……哦!”车夫也很配合,给予了热烈的叫好。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大家都是常年和马匹打交道的主儿,不用太表现,光看看上马的姿势就大概知道深浅了。
“去……”此时洪涛就不能藏拙了,必须比笨猪还潇洒。他上马的方式很特别,不抓缰绳不踩蹬,先给马屁股一巴掌,等马小跑起来才大步追上去,单腿点地纵身一跃,凭空落在马背上。
“好……哦……啪啪啪!”这个姿势显然比笨猪高档,引来车夫一片叫好声,连旁边的士兵们也拍起了巴掌。
“他是牧人,会训马,顶好的!”不光有叫好和掌声,车夫里有个来自疆省的很识货,用半生不熟的汉话给出了很专业的点评。
这个动作确实不是一般骑马人的必备,甚至普通牧人也很少用,只有在训练未驯服的马匹时才会施展出来,属于很深层次的冷门技术。
此时的马匹没有缰绳、马鞍,完全是光板儿,更不会配合人类骑乘,只能抽不冷子窜上马背,双手抓住鬃毛,双腿夹紧马肚子,靠过人的身体平衡能力和核心力量,在被甩下来之前,想办法让马匹吃够苦头,低头认输。
洪涛不光会跑着上马,还会在马匹稍微减速时从马背上跳下来不摔倒。用克里木的话讲,这是个天生的牧人,无论驱赶羊群、驯服马匹、还是给母羊母马接生,都学的非常快。
可惜他不知道,这位汉家兄弟的体内藏着好几辈子的灵魂,对骑马和训马并不陌生,更不是天赋绝顶学习快,顶多算是复习以前学过的技能。
有了洪涛和笨猪的加入,连队引诱丧尸群的行动立马变得轻松写意了起来。这两位彷佛和马背长在了一起,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不用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控制马匹,而是腾出眼睛和耳朵去搜索四周潜在的一切危险,能提前做出预判。
这样就不用太操心被包围,可以一口气在小区里转悠好几圈,让零散的丧尸群尽可能集中起来,再控制着速度带走。
碰上几只丧尸拦路也不用让警戒部队出动,他们可以操控着马匹高高跳起从丧尸头上越过,或者干脆冲上去,用马腿把零星丧尸准确的踢开,再重重踩上去,踩不死也得半残。
不到2个小时,人民医院、公安局、法院和旁边的小区就完成了初步清理,部队和车夫们开始进入楼宇挨家挨户的搜查。按照计划,这可是一上午的工作量。
“啪啪……蓝魔鬼!蓝魔鬼!快跑,蓝魔鬼……”但好事多磨,就在洪涛想休息休息,下午再跑的时候,水杯里的热水还没晾凉,南边突然传来枪声和笨猪撕心裂肺的喊叫。
这个黑胖子比洪涛还激进,对上午的工作量不太满意,打算一口气把法院南边小区全过一遍。结果引诱丧尸群很顺利,但中途跑出来一个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