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咣……咣当……”他想把门关上,穿堂风,还是冬天,太冷了。
可这扇防盗门不太配合,经历了多年风吹日晒雨淋的它已经走到了生命尽头,拉了两下没拉动,再一用力干脆就来了个躺平,从门框上掉了下来。
“唉……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这下洪涛也没咒儿念了,捡起背包一瘸一拐的摸索着走到屋角。
用脚扫了扫地面,清理出一块平整地面。掏防潮垫铺上,和衣钻进睡袋,只留下脑袋在外面,啃了两块压缩干粮,又嚼了几片鱼干,把抓绒头罩拉下来盖住脸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以他现在的状态,还没有力气去寻找更合适的居所。身上的伤口刚刚停止流血,大晚上的又不敢点亮手电,只能先在这里凑合一夜,有啥事明早再说。
洪涛在小镇里一共待了四天三夜,从第二天开始就能小范围的活动了,然后就是一座楼一座楼的翻箱倒柜,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主要还是食物。
但他一直没敢生火起烟,也避免在白天大摇大摆出现在街道中间,尽量不让小镇外藏着的人发现自己还活着。小镇外真的有人吗?这一点非常确定,不光有还不少呢。。
那些家伙东南西北都有,近的距离小镇只有2、300米, 远的也没超过一公里。他们能躲过丧尸的探查范围,却躲不开热成像瞄准镜的侦测。
经历过几百人的围捕, 现在洪涛已经不把这几十人放在眼里了, 也知道他们百分百不敢靠近小镇。那些丧尸和蓝魔鬼的感观比任何型号的热成像仪都好用, 是全能保镖。
只不过这些保镖也不是免费的,每隔两天就得来咬自己一口。要不是怕挨咬的次数太多也有变成丧尸的危险, 洪涛都想找个丧尸比较多的城市住下了。这些邻居除了不会说话,比绝大多数人类要省心。
“冲啊,阿米尔……”
洪涛杀出小镇的方式很特别, 没有再用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去偷袭小镇周围潜伏的暗哨,而是在大半夜推着蓝魔鬼向镇外走。
不管那些救赎者士兵还是裁决者隐蔽得如何巧妙,只要进入蓝魔鬼的侦测范围,几秒钟之后就会被咬伤抓伤,几分钟、十几分钟之后也会变成傻呵呵的丧尸。
任何人类, 不管佩戴了何种高科技武器, 也无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间躲过这种敏捷如猫般生物的突袭。而且它的搜索范围是360度的, 被发现既等于死亡, 高效且冷酷无情。
“来, 这是送给你的护身符, 以后遇到人类说不定能救命。记住啊, 我姓洪, 将来你要是混壮了也别忘了我是个讲究人,没有太大仇恨就手下留情。”
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小镇东北方向隐藏的七八个哨兵就全被蓝魔鬼给收编了,前路畅通无阻。分手时洪涛把一只缴获的钢盔扣在了蓝魔鬼头上, 这玩意的脑袋本来就硬,再戴上钢盔估计反器材枪都打不动,也算报答了救命之恩。
光这样他还觉得不够, 古人不是说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于是他又用铅笔在钢盔正面涂了几个黑黢黢的大字:队长, 别开枪,我认识洪涛!
这只蓝魔鬼也挺重情义,一直站在镇外目送洪涛的背影消失在黑色里,久久没有动。当然了, 它可能会站好几天也不动, 直到觉得阳光照射角度不对时才会调整位置。
小镇所属的q县也是片山间盆地, 形状细长,顺着betl河一路向东延伸。洪涛左腿的伤虽然已经开始愈合,但走起路来依旧不太利落, 所以也没选择进山,就大模大样的沿着公路向东慢慢行进。
只不过换了个作息时间,昼伏夜出。白天找地方藏起来睡觉,天一黑才钻出来赶路。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热成像仪的功能,防止被人发现。
四天后他抵达了90公里之外的bl市,为了保险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