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大地大,性命最大,络腮胡本就不是善茬,就算是他的亲兄弟遇险,他都不会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竭力拯救,何况区区一个不相干的人?
老板娘摆摆手,没有再理会这个家伙,她看得很清楚,陆浩纯与这伙人压根就没多深的关系,故而她根本不在意他们,尽快打发走便是。
络腮胡点点头,转身时,看了看坐在地上的大胡子,眼神一动,伸手就抓住了大胡子,想要连他一起带走。
倒不是什么好心,而是他见这大汉功夫纯熟,武力惊人,显然身负上乘武道传承,想要从他的嘴里拷问出精深武道,这才想着将人掳走。
其次,他很欣赏这个大胡子,可能因为两人的毛发都很旺盛,身材体格也都很相似的关系,有种一见如故之感,想要拉这大胡子入伙。
有了这么一个武力惊人的高手入伙,对他们实力将会有着十分巨大的提升,未来做大做强,成为傲啸冀州的巨寇大贼不是梦。
大胡子见络腮胡伸过来的粗大黝黑的手掌,此时脸都发白了,只感觉自己今天怕是要栽了,被这贼人给掳走,那还能有自己的好?怕是要被扒皮拆骨了。
“等等,其他人你可以带走,唯独这个人,不能碰。”
酒馆老板娘突然出声,惊得络腮胡等人条件反射般的将兵器横在胸前,好在听清楚话中内容后,知道是闹了乌龙。
络腮胡当即丢下大胡子,他也只是打着又便宜就占的想法,现在这女人既然发话了,他自然是不会违背,便呵斥自己的小弟们,将商队,以及其他在酒馆的客人一同拉走,也算是小赚一笔。
酒馆外,一直窥探的孟昭和珠儿两人连忙隐藏起来,过了好一会儿,这伙贼匪才俘虏众人,以及商队的那些货车,匆匆离去。
而酒馆之内,此时遍地狼藉,到处是碎裂的桌椅,破碎的酒坛,瓷碗。
尸体,鲜血,残肢,交织成一副暗色画卷,看起来犹如地狱一般。
老板娘始终没有离开柜台,耳朵听见车马离去的声音,轻轻咳嗽一声,便见到从后厨挂着的青色帘幕后,走出一个一身油烟味道的壮汉。
只见这个汉子方面大耳,脸型微圆,穿着一身青色的布褂,手里还提着一柄刃上站着绿色菜沫的菜刀,显然正是酒馆的后厨。
此人一出来,便颇有些埋怨道,
“青娘,无端端插手魔尊殿的事作甚,他们要找人就让他们去找好了,惹下这么大麻烦,咱们这小酒馆还开的下去吗?”
老板娘摇摇头,面色凝重,满脸肃杀看着气息微弱,满面绝望的陆浩纯,道,
“再麻烦咱们也不能置之不理,他要找的那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我一个厨子,成天只琢磨怎么把菜弄的更好吃,哪知道那么些事?
而且我加入你们之前已经说过了,只领银子,只做厨子,不惹麻烦。”
这厨子显然也是个有经历的,对于老板娘的话颇有些嗤之以鼻。
被留下的大胡子,心中却是七上八下的,虽然被那络腮胡掳走,不是什么好事,很可能成为那群匪徒们泄愤折磨的对象,但留下来,也不见得就是好事。
他可没忘记,之前就是这个女人,以飞针之术,偷袭杀他,错非那用刀的络腮胡刀法精湛,反应过人,他恐怕已经是这满地尸体中的一员了。
不过,他虽然也怕死,却也不愿在死前做出一副腌臜不堪,贪生怕死的入安骨头相,冷冷道,
“休要在那边唠唠叨叨,是杀是剐,赶紧划出道道,老子没空看你们演对手戏。”
他这话将那酒馆老板娘以及厨子的目光都吸引过来,眼神颇为玩味。
那厨子手掌肉乎肥胖,轻轻一转手中菜刀,便挽出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