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秘汤雪夜长袖和服事件,开庭(2 / 3)

安西绘麻女士与柴崎明日香女士。”

“下面,我方将会根绝原告的诉求,发表驳斥意见。”

第一点,铃鹿樱子本人为五年前王道学院的学生,后因为个人原因选择自杀,并非原告方所说的校园霸凌导致。

且,我方向审判庭提交一份证据,来自东京警视厅所开出的证明,为五年前事件的死亡证明,根据警视厅的调查与审理,最后判定为自杀,而非校园霸凌。

第二点,原告方持续阐述我方委托人发布谣言,恶意栽赃,却并没有事实依据,侵犯我方委托人的名义,如不能出示证据,我方将会向审判庭发起请求。

如不能出示证据,对方辩护律师将对我方委托人安西绘麻女士与柴崎明日香女士进行道歉,并且付出七千万的名誉损失费与精神损失费。

第三点,我方反驳原告方的所有申诉,因原告的申诉无任何依据,故我方不会接受。

以上。

“审判庭,审判长,被告方陈述完毕。”

微微欠身,仪态轩宇。

被告律师注视向对面的位置,看到男孩嘴角露出微微的笑容,似旭日。

这一幕幕,都被摄像头所记录着。

上座的审判长点头,认可被告方的陈述。

并且被告方的材料中,也有一份警视厅的证明,上面清晰记录案件的判定为自杀,并非校园霸凌事件。

等待几秒钟,算是给与思考的时间,再拿起法槌轻敲。

申诉的环节结束,剩下的则是法庭辩论。

“下面是法庭辩论,首先是原告方,根据方才被告提出的驳斥,你方需要向法庭展示你方证据。”

审判长看向公生。

“好的,审判长,我将向审判席证据。”

点头确认,回复上座的审判席。

公生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压力,或者说对方所展开的攻击,属于直接的插入己方最为薄弱的点。

霓虹警视厅的证明,从某种角度上说会比个人发现的证据要具备说服力。

甚至,仅凭一些指纹,无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盲’抓一人,并且直接确定嫌疑身份。

背后位置,原告椅子,明智惠理面露苦涩。

证据

根本没有所谓的证据,如果有可以直接定罪的证据,明智惠理也不会苦苦等待五年。

警视厅的自杀证明,无法撼动。

铃鹿樱子死亡时候,没有父母,唯一的姐姐也在海外,死亡之后也未曾有人收敛。

至于王道学院也为了保住名声,将这件事掩盖住,甚至不曾有太多人知晓。

校园霸凌的方式为留言,社会性伤害,无法追究到个人,也无法达到定罪的程度。

明知谁害死自己的妹妹

抬起头,明智惠理看向旁边的男孩。

比起自身的不成熟,对方稚嫩的脸庞却未曾有丝毫阴霾。

“审判庭,审判长,这也是我查询到的一份文件,同样是警视厅出示的证据。”

公生起身,将一份文件上交。

算是比较特殊的案件,并且与本案无关的案件,关于霓虹大学生中的出售违禁品药物的证据。

这份文件上记录当时的抓捕工作,其中所涉及的团伙与针对的学校。

“原告律师,请你明白,这份文件与本案并无关联,以及让你出示的证据必须是对于被告方对铃鹿樱子造成校园霸凌案件的直接证据!”

书记员拿去证据,交付审判长。

仅仅看一眼,确认与本案件无关,审判长警示公生。

这样的警示只有一次。

并且会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审判长,我需要展示一份录音,为我寻找到的一位证人,查询到五年前关于铃鹿樱子的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