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也可以提前准备起来。
而且在重新翻看奔象购物与原告大熊电器之间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内容时,张远还发现了一个可被利用的内容。
按照采购合同中的约定,当奔象购物发现对方所供应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嫌疑时,便有权暂停支付货款。
等到质量问题的嫌疑取消后,方才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入货款结算程序。
只要有嫌疑就可以暂停付款。
这就是一个可以供自己提起鉴定申请的口实啊!
说实话,当张远看到这条约定的时候,他很难想象原告当初为什么会愿意签订这样的合同。
只要嫌疑就可以暂停付款,不说奔象购物的态度是否蛮横,占着大店在欺客,仅就嫌疑二字就足够奔象购物做文章的了。
嫌疑的事情谁能说得清?
张远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幕画面,当合同双方在讨论货品质量问题的时候,奔象购物一把打断大熊电器的费力解释,大吼一句
我要我觉得,不要你觉得!
这几乎就是授予了奔象购物可以随意处置的权力和空间。
想到这些,张远都要开始同情起原告的遭遇了。
所以,自己做了这么多准备,在时间上慢慢往下拖,是不是有点残忍啊!
虽然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说,接受了奔象购物的委托,那么无论如何都要站在奔象购物的角度维护奔象购物的权益。
可自己毕竟是个好人嘛。
是好人就会有好人的纠结。
否则办了这么多的案子,又何必接受一个个都是胜诉的结果呢?
偶尔办砸一个,赚一笔大钱他不香吗?
虽然有时候是因为不敢输,但那不重要,那不是主要原因。
不过反过来一想,霍海涛的说法也是事实。
如果这一次不能在时间上进行拖延而被原告胜诉了,那么接下来的奔象购物便会面临众多供应商的挤兑,疲于应付各种各样的诉讼。
没了想办法重新引流的精力,等待奔象购物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作为独立主体的奔象购物,如果它死了,破产清算,那对谁都是一种损失。
而如果这次能够通过促销重新吸引一波流量,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多的运营运作,说不定还有起死回生的机会。
这样一来,对奔象购物和所有供应商都会是一种解脱。
这么一想,张远又释然了。
看来自己要做的,不仅仅只是争取时间这么简单。
自己正在做的,是给奔象购物,以及包括大熊电器在内的供应商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啊。
面对这种机会,自己怎能不尽心竭力地全身心投入呢!
张远没有犹豫。
而后,一个新的主意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前几天迎来了系统的一波升级,然后头脑里多了一个案件回溯空间。
现在委托合同在手,终于可以试试它的作用和神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