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的发言,终于还是被张远成功地给抢到了。
有了之前被潘奎抢答的前车之鉴,这一次,张远在公诉人宣布结束,还未等法官发话的时候,就已经将半个屁股脱离了座位。
等到法官开始将权力转交到辩护人手上的时候,张远“蹭”地站了起来。
而这时,毫无准备的潘奎才刚刚站起一半,最后也只能无奈地坐了回去,然后在心里碎碎念着“别说正当防卫,千万别说正当防卫!”
张远首先向法官点头示意表示尊敬之后,将注意力转向了陪审团。
“各位陪审团成员,说实话,刚才公诉人的说法让我听了也觉得十分感动。
生命很可贵,失去生命的悲剧让人刻骨铭心。
但是,难道因为生命的可贵,就能作为判断被害人无辜,加害人可恶的依据吗?
显然,这其中还有是非对错的关系。
结合本案,当被告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当被告人被被害人以刀相胁迫的时候,难道被告人的生命就不珍贵了吗?
公诉人诉说被害人的遗憾,无非就是因为最后的结果,是被害人失去了生命,而被告人却侥幸存活了下来。
可问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救也变成一种犯罪了呢?
难道法律要求我们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只能坐以待毙吗?
以结果论是非,以结果评好坏,这样的评价标准是不是显得太草率和鲁莽了。
我们回到本案的事实上。
案件已经发生,我们谁都不能返回到当时发生悲剧的情形。
我们不知道被害人的心情,也没办法真的理解被告人的处境。
可是,就因为被害人是被害人,所以就算庭审当中发现了许多疑点,我们也只能选择忽视,用一句生命诚可贵来说明一切吗?
就像公诉人所说,没有了生命,时间对个体来说也就失去了意义。
其实,就算一个人的生命尚存,时间对个体来说,难道就不会因为一场悲剧而失去意义?
就在这段时间,网络上出现了一段有关案发当时的监控视频录像。
在录像上,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事实。
可是,当这样的新的角度和疑点出现之后,不论真假,正确的做法不是应当好好调查一番录像里面的内容,尽量还原事实的真相吗?
然而,我们却依旧留在法庭上,针对限定在这一垒资料上的内容进行唇枪舌剑,而罔顾可能影响事实定性的线索。
作为辩护人,我仅希望我们的陪审团成员,能够更加谨慎地对案件的事实作出判断,也为事情的真相留一线生机!”
张远的一席话,并没有直接地提及正当防卫,但却重新有意无意地再次强调了案件的焦点。
他的一席话,明显让坐在对面的公诉人的脸上露出了些许不满。
就连坐在旁边的潘奎,也从他幽怨的眼神里看出了对张远的不解和埋怨。
只有老法官,在最开始的积极劲头过去之后,再一次恢复到无欲无求的贤者状态,只是默默地记了几笔。
等到被告人陈昌海自己那反反复复的最后陈诉也结束之后,法官便让陪审团退庭讨论去了。
而他自己,也走了出去。
这一次的案件终于就要告一段落了。
最后的结局也将马上出现。
所有人都在紧张地等待着,就连以往常出现的窃窃私语也不见了。
等了半响,留在法庭内的书记员接到电话,然后向所有人宣布
“陪审团需要话时间好好讨论,案件结果暂时不能当庭宣布,今天暂时休庭,各位可以先回去等待法庭的通知。”
“呼~”
听到这一消息的张远总算是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