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的第一次。
但等他说完,小心留意陪审团成员的表情,以及看到法官的微微颔首之后,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大半。
接下来,就看被告代理律师怎么说了。
在准备这个案件的时候,张远也曾找潘奎模拟庭审的情况,可是法庭最后的陈述阶段,任两人想破脑子也没能想出还有什么更好的说辞可以压制张远的陈述,甚至自得地认为,其他任何的说辞不过都是狡辩而已。
一切也诚如张远所料。
张远的陈述也让赵达出乎意料。
当赵达整理好语言,准备结合今天的庭审状况利用好最后一次机会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说法。
之前在法庭辩论环节,赵达问了一个明知会被反对的问题,那时候,其实就是为了这个最后陈述做准备。
就算问题被反对,但是问题本身已经问出来了,吸收到言外之意的陪审团成员也会进行自己的思考,但这种思考被现在的张远一说,又显得十分苍白。
对方连维护社会根基的大帽子都给人带上了,如果不能说得一针见血,那岂不就是说自己在撬动社会的根基?
但是,不说又不行,这是作为律师的职业素养,也是律师的职业道德。
“各位陪审员。”
赵达想了想,勉强有了些意见,
“刚才原告的代理律师说的很好,说公平、诚实信用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根基。
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我只能说差一点,连我也要被说服了。
但是,我们的案件远没有原告代理律师说得这么严重。
当我们回到案件的情境当中去,如果有一天,我们自己的债务人来和我们商量,他们因为别人欠钱不还,已经陷入了困境,所以希望我们可以通融,能不能等别人还钱了他在还钱?
这时候,我们会问,他大概什么时候会还钱,你什么时候能有钱还我?
债务人说,我也不知道,大概下个月底吧。
各位陪审员,这时候,我们会把这个‘大概下个月底’当成是一种猜测还是明确的时间点呢?
我相信从正常的角度进行考虑,这都只会是一种猜测。
但在法律上,任何的指向都得是十分明确的。
结合到本案中,只有收到工程款之后再付款这个条件是清楚明确的。
至于11月底这种一看就根本不符合明确定义,反而更像是猜测的描述,如果非要强词说这种模糊的描述是原、被告双方达成的期限协议,那我也学着原告代理律师的方法扣个帽子,这种曲解,才是对法律准确性的破坏啊!”
……
真是不要脸,欲求无度的作者小朋友又来求打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