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陪审团?(求收藏,求推荐)(1 / 3)

标的额超过一百万的案子,在携永律师事务所也算是个大案子了。

张远一回到办公室,立刻遍被戴守义叫到了办公室,要求汇报今天面谈的情况。

张远自然没有隐瞒,将今天的情况进行完整且详细的汇报。

然后,顺便向戴守义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会议纪要里有这么一句话只有当起楼公司收到目前所操作工程的工程款,起楼公司才会在一周内,按照三家欠款的比例,分别支付货款,并直到2019年11月底,全部付清欠款。

主任,您说根据这句话,应该把付款定义成附条件的还是付期限的呢?”

所谓附条件,就是合同的双方或者多方约定了大家都认可的情况,一旦这个情况出现,那么,双方或者多方就得按照约定,做该做的事情。

而附期限,类同附条件,只是合同各方认可的情况变成了时间,一旦时间到,那就该干嘛干嘛。

具体到钱孙李的这个案件中,这两种定义,分别关系到案件的不同结果。

如果被认定成附条件的,那么按照条件是起楼公司收到工程款。

可目前起楼公司的工程款并没有收到,自然也就不用向钱孙李的梦幻瓷砖公司付款了。

不过如果是附期限的,会议纪要中已经说了,11月底前全部付清,那么,现在已经12月份,起楼公司是显而易见的逾期未付了。

“你觉得应该理解成什么呢?”

戴守义从包里摸索着香烟,随意地反问张远。

“当然是付期限的对于当事人钱孙李更为有利了,只是,我担心在这一点上会存在争议,不敢保证就能说服法官认可我们的意见。”

“不敢保证说服,那就想办法说服。这不就是律师该干的事情吗!”

戴守义终于找到了香烟,睁着滚圆的眼珠瞪着张远,

“既然都已经知道怎么做才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你小子还在这儿废话什么。”

戴守义一旦语气变硬,就是要赶人的意思。

这就是戴守义的脾气,对待自己事务所里的人,该夸该骂,随口就来,不过所有的态度都仅仅只是口舌之快而已,并不会真把律师怎么样。

所以张远等人了解了他的脾气之后,对于戴守义的火气也就随意处之了。

不过在整个事务所,戴守义看起来确实有些“跋扈”,但对一类人却也从来不敢有过于严苛的言语,那就是销售部门的女销售们。

水做的女人,语气稍微严厉一些,那就是二话不说地哭给你看,更何况事务所里还得靠着这帮人打电话扩展业务呢。

所以戴守义在经历了几此动不动就哭,动不动就走的洗礼之后,对待销售们的态度便有了天壤之别。

从戴守义的办公室里出来,正好已经是午饭的时间。

看看办公室里除了习惯于吃外卖的潘奎还在等外卖之外,其余人都已经三三两两地吃饭去了。

潘奎,这可是自己在败诉道路上精挑细选的导师啊!

看到潘奎,张远便是眼前一亮。

这绝对是一位高人!

如果把钱孙李的案子和潘奎探讨一番,先听听潘奎的办案打算,然后在他的基础上,不论是扩充还是反其道而行,不就是大大增加了胜诉的概率了吗?

对于钱孙李的案子,张远已经决定了不再奔着败诉走。

虽说案子也不是没有败诉的可能,可毕竟这是近百万的标的额,那钱孙李的公司从表面情况来看,正在等着这笔钱续命呢。

这要是还想着输,估计到时候钱孙李也得带着刀堵上门砍人来了。

那么一来,还真成了得到潘奎真传的徒弟,一队携永律师事务所的奇葩!

“潘师傅,还没去吃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