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又是一个之父(1 / 2)

他孙承宗在辽东浴血奋战,没败在满清的长刀下,却败在了东林党的嘴皮子下。

弟子袁崇焕一生都在抗击建奴,没死在满清的刀下,也是死在了东林党的嘴皮子下。

这些憋屈还只能埋在心里不能给任何人说,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东林党在朝堂上的势力越来越大,直到成为世人所说满朝君子。

闯贼已经去攻打长安了,攻打这座造就了几朝君王的帝王之基,东林党还在朝堂上吵来吵去。

最为可笑的是有些东林党官员在这种艰难时刻还说留着军队没用,只是在白白消耗大明的粮饷,应该全部裁撤。

孙承宗差点拎着一把刀冲进紫禁城,冲上那座大殿,指着满朝君子们说上一句。

没有辽东边军的浴血奋战,你们连给建奴当包衣奴才的机会都没有,只是一堆大块人心的头颅。

但孙承宗不能。

只能,把这满腔的愤懑憋屈在心里。

今日。

一扫而空了!

不配上一壶烈酒,怎么对得起这道放声大笑,这满腔的痛快。

朱舜就站在孙承宗旁边,但他没给这位大明帝师递过去一壶烈酒,而是踢了一脚满丹臣。

这个憨厚少年虽然是蒙古人,却比东林党和晋商更汉人,父亲满桂一生都在抗击建奴,几位兄长全部战死于抗击建奴的大战里。

满丹臣像很多蒙古少年一样,喜欢烈酒、大马、利刀,腰间常年悬挂着一个羊皮囊,里面装着很烈的马奶酒。

满丹臣被一脚踹在屁股上,踹到了孙承宗旁边,挠了挠脑袋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羊皮囊就被鼻子很尖的孙承宗抢走了。

满桂幼子的脾气和他爹满桂一样,恩怨分明,朱舜救了满丹臣老爹的命,那他的命比满丹臣自己的命还重要。

朱舜一刀宰了满丹臣,他都不会眨一下眼,还会认为是自己做错了,不过眼前这个不相识的老头子抢了马奶酒,就没那么好脾气了。

满丹臣恼怒的像头蛮牛一样冲了过去,准备抢回来自己的马奶酒,还没等他冲过去就被铁塔汉子给拖住了。

满丹臣的年纪不大,力气却真的像头牛一样,拖着铁塔汉子向前挪了半步。

铁塔汉子护卫恩公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像今天这么丢脸过,脸色一红,暗中加大了力气却还是有向前挪的势头。

皇上还在不远处看着,朱舜担心这个蛮小子被火器营的火铳手当成捣乱的青手喇唬给宰了,说了一句话:“丹臣,在老督师面前不得无礼。”

孙承宗仰头灌了一口烈酒,眼睛大亮,喝到了很久没尝到的边疆味道。

这种马奶酒只有边疆才有。

听到一句丹臣,孙承宗的视线落在这名壮实少年身上:“好名字,看来令尊也是个饱读诗书的儒将。”

朱舜的嘴角忍不住扯了扯,勉强认识几个字的满桂要是饱读诗书,那天底下的大儒还不得泛滥成灾。

满丹臣没有回应孙承宗,只是两眼放光的盯着喝酒的老者。

整个大明能被喊上一句老督师的只有一个人,从小在辽东长大的他,怎么会猜不到面前这位老当益壮的老者是谁。

孙承宗看出这个壮实小子要说话,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道:“好戏还没结束,先别说话,回头让你尝尝老夫亲手做的面条。”

坐在简陋木台子上的崇祯,因为别人痛快了三次,还是意犹未尽的他决定亲自上阵,让自己再痛快一次。

崇祯扫视了一圈,想要寻找宋老太爷的长孙和朱舜的幼弟,可惜不认识这两个对大明有大功的功臣,只能先把朱舜叫来了:“工业伯何在。”

朱舜略微整理了一下绯色麒麟服,走到了简陋的銮驾前:“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