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下了好几天的大雪。
红儿照常早起做饭。
她的双手肿的跟萝卜头一般,却不得不用冰冷的雪水淘米。
早饭做好了。
罗金云看着桌上的饭菜却不满意,“今日怎么只有两道菜?家里是没吃的了吗?你是怎么做事的?”
红儿委屈得眼眶都红了,“老爷,红儿是您的姨娘,又不是您的下人,您怎么就不使唤别人,净使唤红儿呢?”
罗金云眉头微皱,“我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现在是非常时期,外面的瘟疫有多严重,你又不是不知道?别人万一染了瘟疫,我们吃了他们做的饭,岂不是也要被传染?为了安全起见,他们的饭食跟咱们的分开。”
红儿用帕子擦着眼泪,“可是红儿好累啊!”
她伸出自己的手,可怜巴巴地道,“你瞅瞅红儿的手,以前是纤纤玉指,现在都肿的不像话了,还长满了冻包!再这么下去,红儿真的受不了!”
罗金云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这点冻疮没什么,用针把冻疮挑破,放出里面的浓水,很快就好了。”
红儿有些怀疑,“用针扎手不会疼吗?不会留下疤痕吗?要是会留疤就算了,我可是靠美貌吃饭的,无论如何都不能在身上留疤。”
罗金云眼底为不可见地划过一道讥讽,面上却笑得非常和善和宠溺,“你还不相信我吗?我喜欢的就是你的美貌,又怎么舍得你身上留下疤痕呢?冻疮里面的浓水若是不放掉,才会留下丑陋的伤疤,而且还奇痒无比,你忍耐得了吗?”
红儿摇了摇头,“老爷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罗金云伸出自己的手。
面露怀念地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走遍大江南北,去过的地方不计其数,有一次冬天,在一个很冷的地方,手上也长了冻疮,娘子跟我说用针扎破,放出里面的浓水,就不会留疤,也不会再发痒。”
他的眼底总算带了点真实的笑意,“可我偏偏不信,也懒得管这点小事,等冻疮好了后,手上便留下了这道难看的疤痕。若是我当初听了娘子的话,用针扎了,把冻疮里的脓血放出来,就不会留疤了。”
他说的话其实半真半假。
但用来骗人,已经足够了。
红儿脸上难掩嫉妒,“要是我早点儿遇到老爷就好了,不会经历那么多颠沛流离,也不会落入春月楼,早就跟老爷一起生了一堆可爱的孩子了。”
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
如今看来罗闭月的生母,在老爷心目中的分量并不轻。
幸好罗闭月是个女儿家,并不能继承罗家偌大的家业,让她这个后来之人,还有机会搏一搏。
她曾今是春月风光一时的花魁,却相信了一个穷书生,妄图让那个穷书生把她从春月楼赎走,为此不惜把自己三年积蓄全给了他。
可她等啊等。
三日期限已到,书生却再也没来。
她年老色衰,有更多年轻的女人,夺走了她的花魁之位,让她变得和普通的妓女没什么两样。
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
她自然不甘心。
只要有一丝机会,就一定要牢牢抓住。
如今总算从良了。
她很珍惜现在的生活。
只要再坐上夫人之位,生一个儿子稳固地位,就再也不担心自己被发卖,或者成为谁的附属品了!
红儿心里的算盘打得啪啪作响。
面上的笑容愈加柔美。
罗金云并不着急吃饭,而是从偏房找来一根针,“我来帮你把冻疮扎了吧。”
红儿满眼感动,“多谢老爷,您对红儿真好。是红儿之前误会您了,还以为您不喜欢红儿了,故意磋磨红儿呢。”
她之前还觉得老爷对她不好,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