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眼底充满暗示地看着媳妇,“你把这些戴上,一定会很好看。我还给你准备了四套衣服,你可以穿着那些衣服,戴这些头饰,多画几副画像,或是用空间里的相机多拍些好看的照片。”
陆烟儿无语了,“你浪费这么多金子,就是为了画像、拍照?”
沈秋答非所问地道,“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做的,失败了很多次,跟金器铺的匠人学了很久,才做出了现在这样的成品。”
陆烟儿,“……”
她是真的没想到,他会自己去学这些手艺,但一想到他之前学的木匠活儿,倒也可以理解。
他喜欢的确做手工活。
但她还是想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学会的。
别人学一个手艺,从一无所知,到知之甚深,至少都需要三到五年。
他可倒好,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别人的毕生本领。
甚至还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她曾经好歹是个大家闺秀,对金银玉器的鉴赏能力,以及对金雕、玉雕、木雕的精美精细程度有自己的判断。
这些物品样样做工精细,精雕细琢,手法刁钻,技艺精湛,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出自大师之手。
谁能想到这是出自一个新手之手呢?
沈秋忽然语出惊人,“那四套衣服,也是我亲手做的。我专门找了绣娘,跟她学了一个多月的手艺,才绣出了我自己想要的图案。衣服的款式,是我参照空间里的服装图册,再加入了我自己的想法做出来,你穿上一点好看。”
陆烟儿的表情瞬间一片空白,“你又不靠手艺吃饭,学那么多手艺干什么?刺绣是女人的活儿,你……你竟然也学会了!”
她忽然不敢正视眼前这个男人了!
沈秋淡定地解释,“别人做的我不满意,只能自己学会怎么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出来。刺绣是个技术活儿,但没有谁规定只有女人能做,只是男人太懒,总是把这些活儿赖到女人身上罢了。”
陆烟儿竟无言以对。
沈秋突然提醒道,“你手里的萤火虫快死了。”
陆烟儿大梦初醒,立马摊开自己的手,小小的萤火虫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手心,尾巴发出的光也越来越弱。
外面下着倾盆暴雨,即便是窗户大开,室内的萤火虫也没有飞出去,如同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
她用手指摸了摸萤火虫的屁股,“你心疼这些小生命吗?”
沈秋从媳妇手里把萤火虫拿出来。
他取了一点灵池水,将小小的萤火虫放在水中泡着,眉目温柔地说道,“你刚刚说这些是转瞬即逝的,但在我看来并不是。生命是有延续性的,现在空间里还没有萤火虫,把它们放入空间,今后无论空间里有多少萤火虫,都是它们的子孙后代,这才是我送你最特别的礼物。”
今后媳妇看到萤火虫,就会想到今时今刻。
这些渺小的萤火虫,将是保存这段记忆最好的寄托之物。
陆烟儿之前只是觉得萤火虫闪闪发光的样子很美,现在心底却涌起了一股难以言说的感动和喜悦。
她经历的事情太多,懂得的事情太多,所以其实已经是个很难感动的人,但相公却总能想到办法让她感动。
这大概就是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只认定他一个人的原因。
他实在是太特别了。
她最幸运的就是阴差阳错地嫁给世界最特殊,对她最好,最爱她的男人,即便是时光只停留在这一刻也值了。
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却有平凡而幸福的相濡以沫。
萤火虫在沈秋的手里躺了一会儿,尾部散发的光芒总算明亮了些。
它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抖动着翅膀,想要飞起来,却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力气用尽后,又啪叽一声